2016-06-04

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主要依靠粗放式的外延扩张,以“高投入、高消费、高排放、低效益”为特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也造成了资源和能源的日趋短缺。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我国面临的环境生态和资源形势将更为严峻。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在发展基础上,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通过最严格的环境管理、最经济的环境保护手段、最高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最广泛的社会参与,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实现我国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几个重要举措

  1.倡导循环经济的理念。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各方面包括政府、企业、公众转变观念,这是循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

  2.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编制和实施规划对实现宏观战略目标,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制。由于循环经济发展首先一解决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为目标,即是以解决经济发展的外部性公益效益为目标。因此,没有政府和立法机构的强力干预,市场机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法律法规作为一种强制手段能有效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4.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目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还处于政府推动阶段,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仍然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推动力。政府可以通过发放补贴、减免税或价格政策等措施,使企业循环利用资源和治理污染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实现内外部效益的统一。

  5.拥有发展循环经济的创新技术。发展循环经济若没有技术上的可行性,或在现有技术水平上循环利用资源的成本很高,则循环经济就没有经济上的可行性。

  6.建立资源和环境的评价体系。

  总之,环境友好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反过来,良好的环境也会促进生产、改善生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环境友好社会,就是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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